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国家网络安全保障的基本制度、基本策略、基本方法。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是保护信息化发展、维护网络安全的根本保障,是网络安全保障工作中国家意志的体现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包括定级、备案、建设整改、等级测评、监督检查五个阶段。
“等保+” — 合规之上的价值
核心业务重点保障
针对各行业的核心业务进行重点保障,强化业务自适应能力
重要数据有效管理
针对各行业的重要数据进行有效管理,强化数据安全治理框架
关键网络安全防护
针对各行业的关键网络进行安全防护,强化全网监测管理
147号令
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
第一次提出 “等级保护” 概念
GB 17859
《计算机信息系统 安全等级保护划分准则》
等级保护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
43号文
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》
四部门发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
GB/T 22239
《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》
明确对于各等级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基本要求
网络安全法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
第二十一条: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
等级保护2.0标准
《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》
《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》
《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》
等级保护2.0核心标准发布
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包括定级、备案、建设整改、等级测评、监督检查五个阶段。在等级保护全流程中,涉及到四个不同的角色,分别是:运营使用单位、公安机关、深信服、测评机构。等级保护各工作流程内容及角色分工如下:
在方案设计阶段,深信服以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》、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》等国家标准文件为基准,结合行业特性要求、监管单位要求、用户提出的额外安全需求进行系统性方案设计。在满足相应等级安全物理环境、安全通信网络、安全区域边界、安全计算环境、安全管理中心及管理部分要求基础上,最大程度发挥安全措施的保护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