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益冲突申报须知
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,充分体现公平公正、廉洁诚信合作的精神,反对商业欺诈,深信服合作伙伴需及时主动如实申报利益冲突事项,包括但不限于:
1、深信服员工的索贿或受贿等违规违纪行为;
2、深信服员工在贵司工作或持有股份;
3、深信服员工亲属在贵司工作或持有股份(非绝对禁止,但要报备);
4、深信服离职员工在贵司工作或持有股份(非绝对禁止,但要报备);
5、拥有多个关联方与深信服产生经济利益往来,包括但不限于母子公司关系或均为同一高层(非禁止,但要报备以便深信服全面了解合作伙伴的情况)。